婚前个人债务,婚后要一起还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阶段,个人婚前产生的债务,一般不用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原因在于,婚前一方所欠的债务,通常被视作其个人独自承担的责任,配偶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并没有连带偿还的义务。
不过,要是婚前一方因购置财物而借的款项,且婚后该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为购买此类财物所产生的负债,就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就都有责任共同偿还这笔债务。
相关法律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倘若借款合同的对方没有依照约定偿还欠款,贵方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首先,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给对方发出还款催告函,并且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经过催告···